限期届满 物主未移走国殇之柱
2021-10-14 00:00
「国殇之柱」涉违「国安法」,港大要求移走添变数。港大本月七日去信支联会,要求昨午五时前移走校园内纪念「六四」事件、由学生会及支联会管理的「国殇之柱」,否则视为放弃,由校方自行处理,不作通知。记者在昨午五时许限期届满后抵达港大黄克竞楼平台,未见有人为移走雕塑作准备,多名港大学生和市民到场拍照,居于附近及途经上址的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教育大学校长特别顾问戴希立也留步拍摄,不久离去。有市民表示,校方有责任移走涉嫌违法雕塑,有学生则称雕塑已成校园特色,不希望移走。
对于港大要求移走「国殇之柱」,该雕塑丹麦籍创作人高志活(Jens Galschiot)昨晨向传媒发出声明,称已成功在香港委聘律师,前日早上十一时向港大发出律师信,要求召开聆讯,又指会与律师力求妥善处理事件,尽可能满足各持份者。
高志活声明又称,希望其拥有权可获尊重,以将雕塑运离香港,过程中确保有序及无任何损毁,若果雕塑因此被破坏,校方有责任作出赔偿。据悉,他早前向传媒表示,当年他和三名助理耗时三年制作雕塑,若现时再制作,估计成本为一百二十万欧罗(约一千万港元)。
高志活又呼吁,若雕塑被毁,公众应尽快收集碎片,又指已联络多位丹麦议会的议员,对方表达对事件关注,有意促请丹麦外交部长介入和联络中国大使馆,要求他们保护丹麦的资产。
支联会清盘人蔡耀昌昨发出新闻稿,表示已去信港大委托的律师行及校长张翔,内容指「国殇之柱」属于高志活,他于九七年借出予支联会在香港永久展览,而近日他发出公开声明,表示他仍是该雕塑拥有人,亦已委托律师跟进雕塑有关事宜,因此支联会认为,较合适做法是由港大直接与他的代表律师接洽。
港大发言人昨表示,仍就此事继续徵询法律意见,并会与相关单位按合法合理基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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