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再申保释被拒
2021-02-19 00:00
黎智英除了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外,亦涉嫌串谋两名高层自二〇一六年起诈骗香港科技园,去年底高院法官李运腾均就两宗案件批准黎智英保释外出,并须遵守一系列的担保条件,后来律政司质疑李官错误理解《国安法》第四十二条二款的条文,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得直。由于终审法院仅推翻《国安法》案件的保释决定,换言之,黎智英只在《国安法》案需要还押监房。
法官彭宝琴认为法庭毋须亦没有司法权力去处理串谋欺诈案的保释,因为黎智英在串谋欺诈一案去年已获得的保释仍有效力,黎毋须再度申请。辩方资深大律师黄继明亦没有修改黎智英保释条件的指示,故决定放弃欺诈案的保释申请。
另彭官为保障黎智英利益,和确保日后审讯能公平公正,决定维持传媒报道保释内容的限制,故传媒不得报道双方争拗理据的整个过程,只准报道黎智英的保释结果。
另外,黎智英涉卷入为十二港人蛇案中的罪犯李宇轩提供经济支援,协助对方潜逃至台湾,日前于赤柱监狱再次被警方国安处拘捕,至今尚未被正式检控。而黎目前仍有四宗牵涉非法集结的官司在身,发生于去年八月至十月参与或组织三场未经批准的集结,和参与本年度的「六四晚会」,四宗案件分别已转交区域法院审讯,其中一宗本周初已开审。至于黎智英去年九月中获裁定四年前在维园刑事恐吓一名记者罪脱,律政司已申请上诉。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杂项七二七及 七三八——二〇二〇。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