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来历不明黄金 司机涉洗钱3.4亿
2021-02-1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一名月薪只有八千多元的运输司机,涉多次变卖来历不明黄金,将卖金得来的钱存入名下两家公司的银行户口,再于短时间内提走,涉嫌清洗黑钱共三亿四千万元,被海关拘捕,经长达逾三年深入追查,昨被落案检控,下周二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是海关首次以洗黑钱罪名起诉变卖黄金得益的案件。
关员同年展开财富调查,发现相关户口短短四个月内有超过六十多宗巨额存款,每次存款都以美元结算,最大一宗高达一百七十万美元,款项存入户口后,都会在短时间内、甚至即日以转帐方式提走,加上由于存款与涉案男子的背景职业并不相称,对方亦没有合理解释,关员相信有人进行「洗黑钱」活动,一七年十二月将他拘捕,经谘询律政司的法律意见后,昨控告他两项俗称「洗黑钱」的「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案件将于本月二十三日(下周二)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虽然追查资金及黄金来历时遇到困难,但海关经进一步调查后,发现相关大额款项由本地一家经营黄金及贵金属买卖的公司存入,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陈同时提醒运输司机如果运送物品,特别是高价值物品例如黄金及贵金属,必须多加留意,应该尽量了解物品来历,切勿使用自己银行户口处理来历不明款项,强调无论有否报酬,相关行为都有机会触犯「洗黑钱」罪名。根据本港法例,洗黑钱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以及罚款五百万元,犯罪得益可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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