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司法改革使法治继续茁壮成长
2021-01-21 00:00
法治和司法独立是香港的核心价值,近年的司法乱象丛生,例如员警拉人、法官放人、司法机构匿名信事件等,反映出司法机构人心未归所致,司法机构应该整肃风气,排除「官官相衞」的歪风,应该撤换具有政治倾向、裁决不公和不称职的法官,换上爱国爱港和才德兼备的法官,还司法界一个青天。司法改革有必要性和逼切性,定能使到法治继续茁壮成长。
诚如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强调司法机构必须继续保持独立和公正无偏,法官不应受外界的不当影响,而司法公正亦要求法官不受个人的偏见或成见影响。法官必须自我克制,处理备受注目或带政治色彩的案件时,不论在庭上发言、撰写判案书,或在对待诉讼各方、其律师或证人时,务必格外审慎,确保予人公正无私的观感。倘若法官在上述方面有任何偏差,也可能予人有立场偏颇之嫌,不利于维持公众对司法体系的信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何监管法官大公无私断案、公平公正对待法庭每个人,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司法改革问题? 法官是人,自然有自己的观点和信念,而他们也有权享有个人的观点和信念。但是,法官断案必须放下个人在政治或其他方面的观点或信念,以客观专业标准,按照事实、证据和法律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公众对法官公正无私寄予极高期望,这是合情合理的。
感谢马官为司法机构找到一个大家公认才德兼备的接班人张举能大法官。同时,司法改革不是全盘否定,也不是推到重来,要准确把握变与不变的关系。马官在司法机构服务了大约二十年,在维护司法独立等方面所作出的贡献,应当予以肯定。
近年的司法乱象丛生,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的首要任务是拨乱反正,有效率带领司法机构,保持专业、高效和与时俱进,更有策略和更有效率地处理积压的案件及理顺工作流程中的障碍。司法独立,并不是司法王国、司法独大,我们需要正直、刚正不阿、爱国爱港、才德兼备的法官担任司法工作,这是因为法院的职能是大公无私、裁决争议、维护权利、惩处违法者及还无辜者清白,意义十分重大。
《基本法》第89条订明,行政长官可根据只由法官组成的审议庭的建议,在无力履行职责或行为不检的情况下,对法官(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予以免职。即使在涉及可能需要将法官免职的个案中,负责向行政长官建议应采取甚么做法的审议庭,只可由法官组成,这项规定充分说明《基本法》对司法独立,以及司法机构不受任何外在因素干预,是何等重视。
虽然否决了设立「量刑委员会」的建议,张官洞悉法官投诉处理机制仍有提高透明度和问责性的空间,并展示出勇气、敢于承担责任,继上次一六年的检讨后,司法机构将对现有机制进行检讨,以进一步提高机制的透明度和问责性。万事起头难,这是司法改革的一个好开始,让我们一起给张官时间空间和支持,带领司法机构妥善执行司法工作,捍衞香港的法治,增强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和香港的国际声誉。
傅健慈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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