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场破窗智救四命 餐厅东主膺好市民
2021-01-12 00:00
警方今午在警察总部举行「好市民奖」二〇二〇颁奖典礼,即场向八十人颁奖,有关典礼盛况及部分得奖者个案的短片,将于今晚九时在「香港警察」facebook平台首播,希望更多市民知道个中好人好事,鼓励大众齐当好市民。
八十名得奖者中,四十二岁姓林餐厅东主同时荣获「全年好市民奖」,皆因他凭藉勇气和智慧深入火场,成功挽救四人性命。他忆述,位于其餐厅对面的元朗洪水桥翠珊园一幢大厦一楼某单位厨房,去年四月二十五日晚发生火警,并传出呼救声,他即时通知正在餐厅工作的太太报警,自己则拿起灭火筒,打算破门入屋救人,但浓烟已涌至楼梯,无法登楼施救。
十万火急之际,犹幸林临危不乱及时施救。他表示,当刻连忙折返餐厅,取出铝梯、铁锤和铁笔等工具,爬梯登上一楼檐篷,继而扑爆起火单位的玻璃窗,让女户主、其五岁女儿、三岁儿子和一名朋友步出沿梯下楼,多名街坊和友人则在楼下搀扶铝梯和逃生者,最终让四人安然脱险。他形容,救人一刻没有惊慌,「只感觉焦急和心酸,希望尽快救出所有人!」
虽然四人获救,但林从逃生者口中得悉,起火单位大厅遗下一名男婴,碍于没有专业灭火装备,只好交由到场的消防员施救,可惜男婴最终不治。林感言,他与多人齐心协力拯救四人固然高兴,但仍感觉遗憾,「救不走所有人」,希望类似悲剧不再发生。另一得奖人陈小姐则协助警方拘捕电话骗徒。案发于一八年十月,她当时在九龙区一家工程公司任职文员,上班期间接获来电,被告知涉嫌与洗黑钱案有关,与上司商量后相信是电话骗案,于是报警,随后在东九龙重案组第3A队主管高级督察吴嘉莉的指引下,告诉骗徒须面对面递交十万元现金,并换取证明她没有犯法的「文件」,又拍摄备有大量现金的照片发送予骗徒,务求利诱对方现身,双方拉锯三日后,骗徒要求她即日独自乘搭的士,前往上环一家酒店交收,结果骗徒当场被捕,其后被判「企图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成,入狱两年两个月。
陈笑言,市民收到骗徒来电后,通常立即挂线,但她不想有其他人遇骗,加上调查案件的警员给予信心,于是全程聆听骗徒说话,并在警员适时指引下作出应对,其间虽感到惊慌,尤其是独自面对收款人,担心被对方识破钞票是警方安排的假钞,但仍决定勇敢面对,「希望帮助到警方拘捕骗徒!」
此外,从事装修行业的得奖者李先生,前年四月下班后,在深水埗街头听到一名女子求救,并目睹一名身形高大的男子掀起她的裙子,于是上前喝止,色魔随即逃跑,李随即追截,多名途人沿途加入协助,众人追了逾百米后截停色魔,双方发生纠缠,警员未几赶至,色魔仍极力反抗,最终被制服拘捕,该色魔随后被判非礼罪成,入狱十六个月。李表示,当遇到罪案发生,应即报警求助,并对受害者施以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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