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拨乱反正唯靠正规范推改革
2020-12-11 00:00《基本法》颁布三十年,「一国两制」亦已践行二十三年,但特区管治并不顺遂,争拗纷扰没完没了,由文攻激化为武斗,再从宪制架构延伸到法律层面,甚至出现一些「挟洋恋殖」的「反中乱港」勾当,直接冲击国家安全、特区管治和社会根基,危机已非特区政府所能独力应付。为求拨乱反正,中央祭出重手,将「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由政治规矩转化为法律规范,并一并端正规范和全面改革,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中央对港全面管治。
中央主权是高度自治权的前提,央港互信则是港人治港的基础,因而由爱国者治港实属理所当然。已故领导人邓小平在一九八四年六月的一次谈话中便已明确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甚么叫爱国者?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提到「从中央来说,只要爱国爱港,诚心诚意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不论持甚么政见或主张,我们都愿意与之沟通」。
因此,在高谈香港「民主、人权、自由」等核心价值前,应先加上「爱国」一词;此既要立规明矩,坚实法律基础,维护「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的基本原则。
其实,这些规范早已蕴含在立法会议员的宣誓誓词之中,但反对派却是愈趋激进放肆,无视中央订立的政治「红线」,既在议会内闹事,亦有人公然内外勾结、提倡「港独」,甚至组成「国际战线」,致美欧等地游说制裁香港,取消最惠国待遇地位,行为迹近「叛逆」。
除了立法规范外,导正舆情也是必由之举,政府应全面整理和澄清一些在社会长期存在的歪言谬论,例如:「监察政府就要凡事反对政府」、「没有反对派就是一言堂、橡皮图章」、「建制派永远只懂保皇做应声虫」、「人大决定是干预香港高度自治」、「有筛选就是假普选」、「国民教育是洗脑」、「一国的地位等同与两制」等等,这些都是对一国两制缺乏认识、误导公众、习非成是的说法,必须彻底纠正。
须强调,DQ不合适议员或完善落实《基本法》的规范,有效但不足够,还须获取在公务员宣誓制度、学校和国民教育制度、立法会议员资格审查制度等方面的配合,未来司法更要迎来一场改革。
《基本法》颁布三十年,「一国两制」亦已践行二十三年,但特区管治并不顺遂,争拗纷扰没完没了,由文攻激化为武斗,再从宪制架构延伸到法律层面,甚至出现一些「挟洋恋殖」的「反中乱港」勾当,直接冲击国家安全、特区管治和社会根基,危机已非特区政府所能独力应付。为求拨乱反正,中央祭出重手,将「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由政治规矩转化为法律规范,并一并端正规范和全面改革,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中央对港全面管治。
回归以来,香港风波不断,沦为示威之都,根源是政治问题,亦即是有内外敌意势力互相勾结,意图将香港的「高度自治」变成「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千方百计排拒中央权力,并向社会灌输和强化错误观念,令整体社会承担重大代价。要正本溯源,对症下药,就要明确政治规矩,完善法律规范,以便体现和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净化」政治生态。
中央主权是高度自治权的前提,央港互信则是港人治港的基础,因而由爱国者治港实属理所当然。已故领导人邓小平在一九八四年六月的一次谈话中便已明确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甚么叫爱国者?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提到「从中央来说,只要爱国爱港,诚心诚意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不论持甚么政见或主张,我们都愿意与之沟通」。
因此,在高谈香港「民主、人权、自由」等核心价值前,应先加上「爱国」一词;此既要立规明矩,坚实法律基础,维护「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的基本原则。
其实,这些规范早已蕴含在立法会议员的宣誓誓词之中,但反对派却是愈趋激进放肆,无视中央订立的政治「红线」,既在议会内闹事,亦有人公然内外勾结、提倡「港独」,甚至组成「国际战线」,致美欧等地游说制裁香港,取消最惠国待遇地位,行为迹近「叛逆」。
除了立法规范外,导正舆情也是必由之举,政府应全面整理和澄清一些在社会长期存在的歪言谬论,例如:「监察政府就要凡事反对政府」、「没有反对派就是一言堂、橡皮图章」、「建制派永远只懂保皇做应声虫」、「人大决定是干预香港高度自治」、「有筛选就是假普选」、「国民教育是洗脑」、「一国的地位等同与两制」等等,这些都是对一国两制缺乏认识、误导公众、习非成是的说法,必须彻底纠正。
须强调,DQ不合适议员或完善落实《基本法》的规范,有效但不足够,还须获取在公务员宣誓制度、学校和国民教育制度、立法会议员资格审查制度等方面的配合,未来司法更要迎来一场改革。
陈建强
香港专业人士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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