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许丽明阻差办公表证成
2020-12-11 00:00
控方开审前申请由袭警罪改控阻差办公罪获批,辩方认为做法极之不妥当,辩方早将事发片段交予控方,以证袭警指控不实,但直至两周前控方才知会辩方将改控,潘形容控方「无所不用其极」。
警员庄的朗称,当日下午在太古广场外看见五十岁被告许丽明走向被捕疑犯,其间情绪激动。庄上前展开双手尝试阻止许接触疑犯,并多次警告不果,许嚷道「你哋唔好打啲小朋友」。庄续指二人走到马路中石壆和沙地,自己再张手拦截时,许说「唔好阻住我」,然后遭许以左手推胸口致在石壆上失足跌倒,起来后许本来举高双手,突收起左手向庄腹拨一下,庄反应不来遂再跌倒,许随即被捕。
辩方播放现场片段显示,庄许二人脚踏在两个石壆之间的凹位;庄站起来后,另一位蓝衣警员伸手拉低许左手,击中庄腹,致发生手拨庄腹致跌倒情景。两次跌倒中,庄同意有机会是意外。辩方再藉片段显示庄所指最初看见许的位置有误,观看片段后庄同意记错。辩方再透过片段质疑庄作供指许初时大叫大嚷、庄曾张手拦截、许转身而去等皆不曾发生,庄均表示不同意或不肯定。
辩方结案陈词指,庄从未提及许行为阻挠其工作,庄不可信,供词不合理不可靠,辩方并列播两条片段,显示庄供称最初看见许时,许远远在庄后方,而庄视线中「完全无可能见到佢」,断言庄在此事上「讲大话」,其后庄称张开手拦截许一说亦非事实。
案件编号:西九刑事三七九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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