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警追疑犯 学生囚八周

2020-11-2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国庆前夕一名二十二岁学生用左肩碰撞警长胸口,以阻碍警长追捕疑犯。学生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项阻挠在正当执法的警务人员罪成,王诗丽裁判官指警长为诚实可靠的证人,认为被告当日蓄意撞向警长,目的为助疑犯逃走,被告明显有妨碍司法之嫌,判刑虽具阻吓性,遂判被告入狱八星期。

王官称,本案争议点是该碰撞是否属意外或蓄意,假若是警长先撞到被告马梓轩,被告无逃跑的理由,因警员不会恶人先告状。加上,被告在听到警员大叫:「袭警,咪走」,亦没有停下,明显被告的逃跑是畏罪所致。而被告曾向疑犯大叫:「快啲走」,即鼓励疑犯逃走。后更摆动上身撞向警长,导致警长后退几步。基于以上提及的行为及言语,王官认为被告是蓄意阻挠警长,遂拒绝接纳被告的自辩。

王官判刑时指,被告的行为虽没造成严重伤害,但案发时环境混乱,被告的行为有可能会煽动其他人起哄,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故为了保护履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判以即时监禁是唯一的选择。

案件编号:西九龙刑事 一七二八 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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