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闻】教局首办教师研讨会 讲解总体国家安全观

2020-11-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港区国安法》在六月底颁布实施,教育局正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发展处将以「国家安全与我们日常生活」为题举办教师研讨会,是国安立法后首次教师培训,将把「总体国家安全观」列为内容,并计入「教师专业角色、价值观及操守」范畴的培训时数。据悉当局亦因应《港区国安法》正编制教材及学校指引,料在明年及今年底分别出炉。

今次知识增益研讨会是《港区国安法》实施后,教育局首次以国家安全为主题的教师培训,本月十六日以现场及网上形式同时举行。在当局网上列出的活动内容,指《港区国安法》虽已实施,但国家安全概念并不单纯针对政治上的一些行为,而是包括环境生态、金融秩序、科技发展、社会稳定、文化领域等更广泛范围,讲座将「从国家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系统介绍相关的理念和重点」。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一四年提出,涉及十二项国安范畴及四项「新型领域安全」,一七年列入中共党章。国家教育部九月底印发《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内地学校开设专门课程、举办专题教育等,使学生对「总体国家安全观」有「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

研讨会由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委员李浩然担任讲者,本报曾向他查询讲座内容,惟截稿前未获回覆。讲座被列入「教师专业角色、价值观及操守」范畴的培训时数,在职教师于每三年周期内,须在该范畴参与最少六小时,新入职教师则为选修培训。每校可提名五名教职员参加,讲座名额为一千人。

培养学生国家观念

教育局回应指,研讨会是从宏观角度并整全地,向教师介绍国家安全的概念、意义和重要性,进而适切地为学生讲解相关概念,培养学生国家观念和正面价值观;就推行国家安全教育持续发展教材及举办研讨会,内容会参考不同的官方文件,有需要亦向相关政策局及专家谘询专业意见。

教育工作者联会副主席、中学校长邓飞认为,《港区国安法》订明学校开展的国家安全教育,并非国安法教育,故向教师讲解「总体国家安全观」并无不妥,有助他们日后在课堂上深入浅出,由广到狭向学生讲解相关概念。立法会教育界议员叶建源形容「总体国家安全观」包罗万有、无远弗届,教师需要了解背景,但担心日后列为教材内容,恐对国家安全有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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