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刘:境外投票应先在内地进行
2020-10-17 00:00
叶刘淑仪昨在电台节目上表示,如果推行境外投票,必须修例,且基于「一国」原则,应先行在较多港人集居的内地城市,包括广东省、上海和北京等地推行。对于欧美等地是否同时适用?她相信要按部就班处理。她又称,现行法例无明文定义「通常居港」,一个人亦可有两个「通常居住」地点,所以让在内地的港人享权投票无问题,就是在囚人士亦都有投票权。
林卓廷强调民主党及民主派均反对境外投票,批评有关逻辑荒谬,「喺大陆就会高级啲?大陆又会高过台湾?大陆又会高过美加澳洲英国?点解香港人喺境外要分等级?」他说无法找到其他国家进行地方选举时,只准许特定地域的选民在境外投票,「有乜理由东莞居民可以选东涌嘅民意代表?广州居民可以选沙田广源邨嘅民意代表?」
他认为,在外国工作、读书,甚至已移民的香港永久居民,无论身处何地,对香港的承担和联系依旧,故应享权利投票。他引述一份立法会就境外投票安排撰写的研究报告,指出境外投票安排通常只适用于全国选举,如国会和总统选举,涉及地方选举如选市长只占极少数。他强调,区议会和立法会选举,比起市长选举更属于地区性的选举,必须反映当区居民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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