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仔区会主席入禀 追讨租场开会租金

2020-10-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民政事务处今年二月因应疫情关系,宣布暂停提供场地及秘书服务两周,变相区议员须另觅场地开会。湾仔区议会主席杨雪盈其后指民政事务处拒绝发还租用场地的租金,故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民政处追讨三千五百元。案件昨提讯时,审裁官明言案件或涉及公共行政,要求先厘清审裁处是否有司法管辖权处理,故将本案押后至明年一月十三日再讯,其间申索人及被告需递交进一步陈辞。

申索人为杨雪盈,被告则为律政司司长。申索书透露,湾仔区议会原订于今年二月十八日举行第二次特别会议,惟民政事务总署宣布关闭区议会会议室,唯有改租大坑坊众福利会社区会堂开会,并由杨雪盈垫支三千五百元租金。杨雪盈分别在三月及七月去信追讨,惟处方其后回信表明拒绝支付款项。

杨雪盈表示,主席有权决定会议地点,《区议会条例》没有列明会议要于区议会会议室举行,故民政处理应替其承担租场费用。律政司一方则力陈,事件牵涉政府行政决定,审裁处无权处理,应交由高等法院处理。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