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仔区会主席入禀 追讨租场开会租金
2020-10-17 00:00(星岛日报报道)民政事务处今年二月因应疫情关系,宣布暂停提供场地及秘书服务两周,变相区议员须另觅场地开会。湾仔区议会主席杨雪盈其后指民政事务处拒绝发还租用场地的租金,故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民政处追讨三千五百元。案件昨提讯时,审裁官明言案件或涉及公共行政,要求先厘清审裁处是否有司法管辖权处理,故将本案押后至明年一月十三日再讯,其间申索人及被告需递交进一步陈辞。
杨雪盈表示,主席有权决定会议地点,《区议会条例》没有列明会议要于区议会会议室举行,故民政处理应替其承担租场费用。律政司一方则力陈,事件牵涉政府行政决定,审裁处无权处理,应交由高等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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