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府禁美国人与受制裁中港高官交易

2020-09-2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港区国安法》实施后,美国财政部上月初宣布会制裁十一名中港官员,至日前再发布文件进一步解释制裁令细节,指明美国人仍可与有受制裁官员任职的香港政府部门往来,但不能有受制裁人士直接或间接参与有关往来活动。华府并指明,禁止美国人与受制裁香港官员交易。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上述公布是针对美国人,特区政府不会回应。特区政府早前已表明所谓的「制裁」毫无理据,是美方粗暴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受影响的特区官员会无惧威吓,继续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律政司发言人表示,就美国的所谓制裁对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及其家人的影响,郑若骅表示不作评论。但她重申,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基本权利和责任,亦是每一个国民的责任。与全国十四亿人民的安全和国家的发展利益相比,任何人的个人利益都是微不足道。她维护国家安全之心坚定不移,加上有国家作为强大后盾,美国的所谓制裁是徒劳无功的。她相信爱国爱港的人,不会助纣为虐。

美国财政部前日发布「常见问题」(FAQS)文件,表明制裁令并非要阻隔美国人与香港政府之间往来,只要是受制裁官员没有直接或间接参与的,美国人仍可与受制裁官员任职或掌管的香港机构有常规往来。

华府并提出,美国人被禁止与受制裁香港官员交易、或处理他们的物业或物业权益,包括由一名或以上受制裁者直接或间接持有五成或以上权益的实体。文件又提到,美国人除非得到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批准或获得特别豁免,否则不得与受制裁的港府官员签订合约、展开谈判或处理任何由受制裁对象所代表进行的交易。美国人可签署由非受制裁香港官员签订的合约,而该官员应事先得到香港政府授权签订合约。

美国财政部八月七日宣布制裁十一名中港官员,华府指这批官员损害香港的自治及香港人表达自由与集会自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制裁名单上首当其冲,美国财政部称她去年试图通过逃犯条例修订,近月则对推动《港区国安法》扮演关键角色。其他被制裁港府官员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特首办主任兼国安委秘书长陈国基、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以及前警务处处长卢伟聪。被制裁内地官员则有中联办主任兼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署长郑雁雄、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以及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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