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认四罪不上诉 任志强重判十八年

2020-09-2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有「任大炮」之称的原北京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及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昨天在北京判刑十八年,罚款四百二十万元(人民币,下同),他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今年七月,北京市纪委通报任志强「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对党不忠诚」。有分析称,任志强被重判,体制内类似这类声音或将暂时消失。

案件昨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北京日报》报道,法院审理查明,任志强于二〇〇三年至二〇一七年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四千九百七十四万馀元;收受贿赂一百二十五万馀元;挪用公款六千一百二十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国有控股企业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一点一六七亿元,其中国有股东华远集团财产损失五千三百七十三万元,任志强个人获利一千九百四十一万元。

法院认为,任志强的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他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承认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并自愿接受法院判决,且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四百二十万元。

北京媒体人李大同接受中央社访问认为,任志强是在儿子被押为人质、护子心切下,才被逼认罪。新加坡《联合早报》引述分析人士认为,任志强在退休数年后被清算经济旧帐,与他近些年来频频发表出格的政治言论有关。在任志强被判重刑后,类似「任大炮」的声音或将在中国舆论场上消失一个时期。

六十九岁的任志强是「红二代」,父亲任泉生曾任商业部副部长。曾被评为中共「优秀党员」的任志强以敢言著称,二〇一六年二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巡视中央电视台时,出现「央视姓党」的标语,他在微博公开批判,后来遭到「留党查看」一年处分。

任志强今年三月失踪,一个月后北京市纪委通报其接受调查。当时网上疯传一篇署名「任志强」的文章,批评当局对疫情采取「遮羞式的宣传」,更点名领导人「谁不让我当皇帝,就让你灭亡」。美国之音报道,任志强这篇文章原本只与朋友分享,但被传出。

七月底,北京市纪检监察网正式通报任志强的罪状,指其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公款吃喝、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及家风败坏、夥同子女大肆敛财、对抗组织审查。有传其子也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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