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严管意识形态 加强统战民营企业

2020-09-1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随著民营企业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意见,要求加强对民营经济的「统战工作」,明确对象包括在内地投资的港商。文件要求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提出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这份文件中也提出,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华社昨晚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全文,明确统战工作要面向所有民企和民营经济人士,包括民企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的主要经营者、大股东,以及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等。换言之,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商人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台商以及外国商人。

通知称,「民营经济人士作为我们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但随著民营经济规模不断扩大、风险挑战明显增多,民营经济人士的价值观念和利益诉求日趋多样,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

内地近年积极推动民企成立中共党委,加强对民营经济的统领作用。中办的最新通知要求,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此外,要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法治观、事业观、财富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及国家重大战略,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树立中国民营企业良好形象,「打造一支关键时刻靠得住、用得上的民营经济人士骨干队伍。」

通知还提到规范政治安排,「做好民营企业家担任省级工商联主席试点工作。稳妥做好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作为各级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人选工作,把好入口关」。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注意加强对党员民营经济人士的教育培训,同时把「政治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符合党员条件」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及时吸收到党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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