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汉被控举锄头称自衞

2020-09-1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六十三岁退休汉于去年八月六日全港「三罢」示威中,声称遭大批示威者包围,疑举起约一点二米长的铁锄,他昨否认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受审。辩方资深大律师郭栋明质疑目击证人庭上所言与口供有出入,质疑他夸大其辞,惟证人反指其盘问时的用词含糊,又批评对方态度不耐烦,质疑郭大状「系咪真系想知我答案」,要求其「表情唔好咁唔happy得唔得,我好hurt」。

机动部队警员陈俊源供称,案发当晚分别有五人报案指,身穿白衣白裤的被告朱木源手持锄头在水渠道近通菜街一带徘徊。被告在查问下声称,自己被一群人包围,惊慌下随地捡起锄头作自衞。

任职飞机师的目击证人舒隽贤忆述,当时驾车途经旺角见到一男一女匆忙跑向西洋菜街方向。未几,他发现被告在近旺角警署的行人路上,以左手指向距离约一至两尺的黑衣男子,高举锄头意图攻击他,男子见状即向对面马路慌忙逃去,而被告则将锄头「锄落地下」。被告其后转入水渠道近垃圾站对出,面对着一群途人高举锄头,他们随即四散。

舒在证人供词中表示被告没有攻击他人,惟他在庭上却补充被告有意图施袭。他表示当时有提及被告企图施袭,但负责录取口供的警员解释没有流血或受伤不算攻击,故未有将此说法记录下来。郭大状质疑,既然警员没有将所有口供记录下来,为何舒仍要在供词上签名确实,舒表示「当时以为份口供只用嚟告攻击性武器」。

舒庭上描述,该黑衣男子及一男一女离开时状甚慌忙,惟口供上并无此纪录,他强调落口供时曾提及,但「唔清楚口供系点写。」自言语文能力较逊,嘲讽「唔似律师先生你皇仁、华仁名校毕业,我只系喺普通中学毕业。」

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一四一一——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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