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被截港青身分曝光 部分涉炸药暴动案

2020-08-2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涉违《港区国安法》落网拟潜逃台湾被截的李宇轩等十二名港青身分曝光,他们俱曾参与反修例暴力示威,其中至少四人是激进组织「屠龙小队」成员,已被控暴动、制造炸药等不同罪名,却趁保释或缺席聆讯期间偷渡赴台,但在南海水域被广东海警截获,目前在深圳盐田看守所接受调查。保安局指香港警方表示已接获通报,并陆续通知被捕者家属,本报昨独家摄得警员到牛头角一单位,向户主夫妇告知其子在内地被捕消息。

包括「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在内的十一男一女被捕者(十六至三十三岁)(见附表),目前仍被内地执法部门扣查,其中至少四人是「屠龙小队」成员,涉及去年十二月九日华仁书院炸弹案等有关。

四「屠龙仔」涉华仁炸弹案

其中一名成员、十八岁港大学生郭子麟,涉去年十一月十八日「理大冲突事件」中参与暴动,被控一项暴动罪。昨午三时许,三名军装警员带备相关文件,前往郭位于牛头角彩霞邨公屋寓所,向郭的父母告知其子在内地被捕消息,其他被捕者家属亦陆续接获通知;另三名「屠龙仔」包括二十二岁公开大学学生张俊富、二十岁无业青年张铭裕及二十一岁学生严文谦。

至于十七岁时任港铁技术见习生郑子豪、同龄学生廖子文及三十岁售货员邓棨然,则涉嫌去年九月三十日在湾仔骆克道金乐大厦十九楼一个单位管有制造汽油弹的原材料,被控串谋意图纵火案、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其馀涉案者为二十九岁测量员李子贤、十六岁越南籍中二学生黄临福、二十九岁机械技工黄伟然,以及案中唯一女子乔映瑜。

保安局回应指,香港警务处已接获有关十二名香港居民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通报,会了解他们的情况,警方会尽快通知涉案者家属,特区政府会按其家人意愿提供适切协助。

消息指,李宇轩等十二人被广东海警局拘捕后,会由该局进行初步调查,但因该局属于只负责执法工作的武警,故此约一个月内会将被捕人士联同初步调查资料,一并交予地区公安部门即深圳市公安局作深入调查。

根据内地规定,公安对疑犯进行刑事拘留,一般为十日,若情况特殊可拘留十四日,甚至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将拘留期限增至三十七日。经过刑事拘留阶段后,公安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正式逮捕,若获批准,一般对疑犯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两至三个月,但若涉及重大犯罪集团等特殊案件,可增至五个月。

消息又称,由于众人只干犯偷越国境罪行,最多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遭受刑事拘留、逮捕及服刑时间最多约一年半,之后众人会被带往口岸交予香港警方。

另外,今次案件引发多个法律问题,包括李宇轩早前涉嫌《港区国安法》案件会否在内地审理,律师陈曼琪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及《港区国安法》第五十五条,特殊个案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案件将送返内地审理,今次有人涉嫌违反内地妨害边境管理罪,并已受内地司法管辖,而且内地与香港没有法律基础移交逃犯,加上去年《逃犯条例》修订不成功,令港府管辖确有困难,相信李宇轩案将在内地审理。

至于涉案人获准保释期间潜逃离港,陈指根据香港法例,最高可判监一年及任何款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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