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生涉刑毁饼店 保释须守宵禁令

2020-08-2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十四岁男生涉嫌在八月七日,连同另外四人到将军澳广场东海堂饼店,损坏两个显示屏及一个陈列橱窗玻璃。他被控一项刑事损坏罪,案件昨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钱礼主任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九月二十五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再讯,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并索取律政司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以一千元担保外出候讯,并须遵守晚上十时至翌日六时的宵禁令,及禁足将军澳广场范围。

十四岁男被告被控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在将军澳广场一楼七十八号铺东海堂,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美心食品有限公司的两个显示屏,以及一个陈列橱窗玻璃,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他获准以现金一千元保释外出,禁足将军澳广场范围,须遵守晚上十时至翌日六时的宵禁令,并要交出旅游证件,不得离港及须居住于报称地址,每周六到将军澳警署报到。

控方指本案涉及五名犯罪者,现时警方只成功拘捕其中两人。另一同案被告为十六岁中四男学生刘展宏,刘面对同一控罪,案件在八月十八日已于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该案则押后至九月二十九日再讯。刘亦获准以一千元保释外出候讯,同样须禁足将军澳广场范围,须遵守晚十朝六的宵禁令,交出旅游证件及不得离港等。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七〇〇〇一七——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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