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掴18巴女童疑因「离群」惹祸

2020-07-2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上水十三岁女童被恶男女掌掴十八巴欺凌案,涉案被捕的小情侣仍被扣查。据了解,事主与施袭者在区内球场流连时认识,惟因近期事主「转场」尖沙嘴玩乐,有人不满事主「离群」,认为不给面子,当日事主与两疑犯相遇,即遭人轮流掌掴教训。警方指暴力解决不到问题,最高可判囚三年,提醒年轻人勿以身试法。

被捕少年姓林(十六岁),初中学生,住上水清河邨。据悉,有人曾涉与十六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被捕;至于女疑犯姓叶(十五岁),泰国裔,家住葵涌,已辍学,她和林为情侣关系。消息称,受害十三岁女童,早前在上水一带球场流连时认识涉案小情侣,经常逛街玩乐,惟近期疑受害女童没与两人交往,转跟其他朋友到尖沙嘴消遣,惹来二人不满。

上月二十九日,受害女童途经祥龙围邨外巧遇林和叶,有人即指责女童不应「转场」到尖沙嘴玩乐,认为不给面子,女童其后遭两男女共掌掴至少十八巴掌,其间有其他友人拍摄过程,女童曾自行求医,翌日凌晨报案,警方展开调查,及至前日女童遭掌掴片段在网上广传,大埔警区反黑组随即拘捕涉案男女。

大埔警区助理指挥官(刑事)庄成逸表示,由于受害人只知道掌掴者的花名,背景资料甚零碎,故警方侦查需时。据悉,两疑犯并无黑社会背景,但探员会调查他们身边朋友是否有黑社会分子,以及是否受人影响犯案。庄成逸又说,暴力解决不到问题,触犯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罪,最高可判囚三年,提醒年轻人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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