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香港应否建立失业保障制度?─—与劳福局局长罗致光商榷
2020-07-14 00:00香港失业问题恶化已是不争事实,目下各地关口解封无期,本地与旅游相关的行业何时可以全面回复正常也是未知之数。严重的失业问题已是当前特区政府无法回避的议题。为此,无论是劳工界、社福界、政党都纷纷要求特区设立紧急失业援助金制度。不过,劳福局局长罗致光近日接连发表四篇网志,述及为何认为香港建立失业援助金困难重重。此文希望与局长商榷,如何更好保障失业工友合理权益。
众所周知,综援具有标签效应,其目标是为受助人提供长期而且最基本的生活津贴。一个成人标准的资助额只有二千六百元,即使加上其他津贴,平均亦只有四千多元,而且申请条件苛刻,申请单位需以家庭为基础;资产上限亦偏低,即使放宽后的单人资产上限亦只有六万六千元。这与工会提倡的失业援助金,即较宽松的申领条件,以个人为单位、上限为工资中位数的八成,为期六个月,能够及时帮助失业人士渡过难关的建议相距甚远。换句话说,失业综援不能代替失业援助金。
局长担心建立失业保障制度会导致「道德风险」,使雇主更易「炒人」,雇员亦更易辞职,更引用外国例子指这有机会导致失业率会处于偏高水平。然而,影响失业率高低有经济、社会、文化及政策等因素,失业保障制度会导致失业率较高这一假说似乎并不严谨。
其次,政府推出的「保就业」计画,统一向所有雇主发放工资补贴,为甚么又不担心雇主有「道德风险」?反而,对雇员就锱铢必计,担心失业保障制度会触发雇员的「道德风险」,难道在政府的眼中,普遍雇员在道德上比不上雇主?
局长另一忧虑是担心「临时」失业现金援助会变做「长期」。这反映局方亦担心本港高失业问题将会延续一段颇长时间,正正显示建立失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逼性。
政府施政应该以问题为导向,发现问题,就应该想方设法解决问题。既然政府已经察觉到失业问题日趋严重,更应切实推出针对性的政策,防止失业恶化触发社会危机。
面对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许多失业工友要靠碌信用卡过日子,亦明白到要立法制定失业援助制度需要时日,故此,工联会建议分两步走。短期而言,建议参照「保就业」计画,向失业人士发放失业现金津贴,最高为过去半年平均工资的一半,上限九千元,为期半年,帮助渡过难关;长期则推动建立完整的失业援助制度。至于究竟是失业保险、还是失业援助,是否要供款、谁供款,津贴金额、时限等,我们持开放态度。
然而,局长对设立失业援助制度固执己见,对社会各界的不同意见充耳不闻。特区政府作为社会的领导者角色,面对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应该参考借鉴世界各地做法,虚心聆听各方面意见,引领社会讨论,凝聚共识,建立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失业保障制度,补齐香港劳工政策的短板,方为正道。
黄国(工联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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