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处招募具挑战 不排除内地聘人手

2020-07-1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作为《国安法》主打执行部门,由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领军的国安处,职责包括收集分析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部署、协调、推进维护国家安全的措施和行动;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进行反干预调查和开展国家安全审查;承办特区国安委交办的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等,据报人手约有百多二百人。

李家超表示,保安局有份负责推进国安处这个执行机制,目前需要一个过程去确保国安处配备有足够人手及足够能力。他认同,警队在招募人手、挑选人手方面都有挑战,除了人手数目,人员质素更不可忽视,「要有分析能力、洞察能力,以及对于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可靠性及忠诚度,亦是重点考虑元素。」

国安法就赋权国安处可从香港特区以外聘请及格的专门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执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任务。对于会否聘用内地人员?他相信须按实际需要去做,例如在科技方面存在可能性,「这条例无说明须属于甚么人,例如在科技方面,如果涉及国家级的事情,对手是国家级的,在科技方面要寻求协助,这个可能性是存在,但细节不能再讲下去。」

他特别提到,国家安全的风险要充分警惕,未知国际变化如何、国与国之间关系如何,对于香港可能制造的安全风险亦会有变化,特区会作出充分准备,「法律上条文容许我们有需要时考虑引用这个条文给予我们的可能性,是否要用就在乎实际需要。」

他强调,警队本身多人才,过去的表现符合要求,并与国际水平媲美,在履行这方面的职责,「我觉得很安心。」其他纪律部队又会否加入帮手?他说国安处履行的职责,亦属于履行国家职责,尊重其运作,不会公开评论。

他并重申,国安处人员必须守法,及接受监督,在法律上、制度上会充分保障他们行使职务时符合人权、自由方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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