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议员讨论《国安法》无特权

2020-07-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港区国安法》正式实施后,立法会昨日举行联席会议讨论国安法,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及保安局局长李家超首次在立法会解释《港区国安法》。多名民主派议员质疑《港区国安法》是否具凌驾性,郑若骅指,在国家安全事务上不一致的时候,适用国安法,民主派又关注立法会议员就《国安法》发言是否受《权力及特权条例》保障,郑若骅则指,议员可讨论相关法律问题, 但议员讨论时并非有绝对特权。

历时两小时十五分钟的联席会议,超过三十位议员就《港区国安法》提问。多个民主派议员均质疑国安公署执行职务时,不受香港管辖。人民力量陈志全指,纵然国安公署受国家机构监察,但都忧虑出现「山高皇帝远」的情况。公民党杨岳桥就质疑,如果中央驻港公署人员触犯法律,市民应如何投诉,郑若骅回应,《港区国安法》写明,公署人员要遵守全国性法律及香港法律,接受国家监察机关监督,机制完全公开,就她所知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其中一个可作投诉的部门。

民主党林卓廷质疑国安法是否对《基本法》具凌驾性,令港人的人权和自由保障亦会失去。她指《港区国安法》是按人大决定,宪法及基本法制定,不存在凌驾性的问题,而是相辅相承,又指在国安法第四条写明相关人权保障是得到法例支持,批评有人「有意无意」误导市民《港区国安法》生效后「《基本法》就唔使睇」。但她亦指出,在国家安全事务有《港区国安法》与其他法例不一致的时候,适用国安法。

民主党黄碧云质问当局,议员在会议上涉及国家安全的发言,是否受《基本法》以及《权力及特权条例》保障。郑若骅指,议员当然可以讨论国安法,但讨论过程没有绝对特权,并非违反了任何法律包括国安法,都不会被追究。她又指,若因为特权而不被刑事法律检控,会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亦容易被人滥用。

民建联葛佩帆批评民主派说法,指《港区国安法》是《基本法》的一部分,指林卓廷的质疑有如「禁毒的法例凌驾偷窃的法例」,是乱说一通。她认为《港区国安法》在执法上要有「雷霆之力」,又询问如在网上散布虚假消息,如太子八三一事件有人死亡等,会否触犯勾结外国势力罪行。郑若骅说,不可以单看一个元素就是属于违反国安法内容,要视乎所有证据。

法律界郭荣铿问及有裁判官因外国的国籍而不被委任为指定法官。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回应说,并无公布法官名单,不知道对方的事实依据,她又指《港区国安法》第44条并无就法官的国籍提出要求。

会上亦发生不少插曲,先有民主党许智峯批评郑若骅没有正面回答问题「游花园」。另外,公民党谭文豪在会上举起白纸质问郑若骅,举白纸的行为有否违反《基本法》,惟最后因时间不足,主席陈克勤不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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