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词有矛盾 中大生袭警脱罪

2020-07-0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中文大学男学生涉在去年八月「荃葵青游行」当晚,推跌一名持盾防暴警员;一名水务署(二级监工)亦涉去年九月十日在旺角港铁站「跳闸」,被一名休班警发现追赶时涉嫌反抗,二人分别否认一项袭警罪及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两案的裁判官最终因控方说法有疑点,以及警长的供词有矛盾,故裁定两名被告罪脱。

中大男学生祝嘉乐在警员跌倒时,高举手机拍摄防线内遭搜查的女子,裁判官指如果被告用手向盾施压,手部需要伸前,双方之间应有距离,但片段中未见此情况。裁判官又提到警员在片段中大叫「你kick我!」,明言推与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行为,警员不应有混淆,最终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下裁定祝罪名不成立。

水务署(二级监工)鲍乐明被指在月台上遭截停,警长已表明警员身分及出示委任证,但被告仍不断挣扎及打警长前臂。惟当日在场的港铁职员指警长只是口头自称为警员,直至两人无再拉扯后,才出示委任证。裁判官指警长的供词有矛盾,就追截被告的过程庭上证供及书面证供不一,在盘问下亦无充分解释该差异之处。而港铁职员目击案件关键情节,提到警长并无表露自己身分,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裁定鲍罪名不成立。案件编号:观塘刑事 三四八四 二〇一九 及 四二三二 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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