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反对七一游行 民阵提上诉

2020-06-2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警方正式反对民阵举行七一游行及集会。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列明反对理由,包括七月一日限聚令未完,加上自去年六月起,民阵举办的多次集会游行,于期间或结束后都出现暴力事件,有示威者堵路、纵火,导致不同人士受伤,以及举行地点接近高风险建筑物,经评估有理由相信今次参与者很可能偏离原定路线及地点等,因此决定反对申请。民阵表明会上诉。

警方在反对通知书中指出,民阵拟举办集会游行当日仍在限聚令期间,限聚令禁止在七月二日前于公众地方举行多于五十人的群组聚集,加上新冠病毒在本港的应变级别仍为最高的「紧急」级别,有持续社区爆发的风险,公众集会及游行属人多聚集的高危活动,会增加疫情散播风险。

反对通知书亦提到,民阵自去年六月起举办的多次类似目的的集会游行,期间或结束后都出现不同暴力事件,屡次有参与人士、市民、记者及警员受伤,部分示威者作出堵路、纵火、暴力行为,更有人使用汽油弹、钢珠、砖头、长茅、铁通及各类自制武器等,大规模破坏公物,破坏社会安宁及令他人受伤。同时,集会游行地点接近容易受冲突或暴力事件影响的高风险建筑物,包括港铁站,基于社会气氛仍然不稳,警方认为部分参与者很可能会偏离原定地点及路线,并对这些建筑物进行破坏行为,而这些行为不在民阵控制范围之内。

警方决定禁止及反对民阵拟定的集会游行,若继续进行该集会或游行,即属未经批准集结,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五年。

民阵召集人岑子杰表示会上诉,他说香港人已有打算警方不会批准任何游行及集会,但对于警方以民阵游行后出现暴力事件作为反对理由,他认为做法不合适,因为游行集会自由是市民基本权利。

此外,民阵早前去信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要求对方以公共利益为由批准七一游行及会集。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回覆亦指,政府未能确立民阵所指的「集结」符合限聚令相关条文的条件,又表示政府有需要透过限制社交距离措施,避免疫情在社区蔓延。

另外,东区区议员徐子见等人原申请在今日及七月一日举办游行集会,遭警方反对后提出上诉,昨进行上诉聆讯,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最后驳回上诉申请。徐子见指因应上诉判决,会正式取消该两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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