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今开会 料再审《港国安法》

2020-06-2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今起一连三日开会,料再审议《港区国安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与多名港区人大代表昨日启程赴京,预备参与和列席会议。谭耀宗表示,会反映应就《港区国安法》设立追溯期、罚则不可太轻等港人意见,但表明反对立法的意见再讨论已没意思。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举例,在外国触犯颠覆、分裂国家等罪行,最高刑罚可达终身监禁。外界估计,草案有机会在今次会议表决通过。

谭耀宗、叶国谦、吴秋北、廖长江、马逢国、陈曼琪等人,已抵北京,今日出席将一连三日举行的人大常委会会议。

谭耀宗昨日称,到北京才知道《港区国安法》草案会否列入议程审议和表决,但会向常委会如实反映有关追溯期及罚则等意见。他说:「有一种说应该设追溯期,因为完全没追溯期就好像没有阻吓性,也有一些认为罚则不可以太轻,因为国家安全这么严重的罪行,罚则应该重些。当然,新闻界说怕会否影响采访自由都有提到。」

叶国谦亦认为,罚则应比谭耀宗早前透露的三至十年监禁更重,举例指在美国,颠覆、分裂国家、向敌方透露情报等罪行的刑罚可达终身监禁。吴秋北则表示,将在会上反映应设追溯期,因颠覆及分裂国家是持续的过程,相信有部分行为仍在进行,中央不能坐视不理。

不过,谭耀宗表明,有关反对立法的意见再讨论已没意思,因人大上月已通过立法的决定,又指「他们在(《基本法》)廿三条的时候都一直反对,反对了廿多年,我们都无办法迁就,因为如果这样,我们社会稳定又怎样?国家安全又怎办?」

叶国谦昨在电台节目表示,立法后如果有人在游行期间,展示和挥舞「港独」旗帜或英美国旗,相信会触犯《港区国安法》,「你可以表达对中央政府的不满,你可以骂共产党,你可以骂特区政府,但如果行动上、在游行上推动『港独』活动,我不认为是可以容忍。」

对于《草案》的说明订明,中央在特定情形对极少数危害国安案件行使管辖权,叶国谦认为,这包括有权安排案件于内地审理,又指有需要时应由特首要求中央处理极少数情况,而这些情况的范围应该较窄。他续指,审理国安案件的法官应具备经验、能力及对国家有清晰了解,相信特首指定法官前,会视乎有关法官以往审讯的表现。

叶国谦又相信,《草案》说明已几乎透露全部条文内容,他预料常委会表决《港区国安法》前,会公布所有条文。

民主党主席胡志伟出席另一电台节目时表示,不认同《港区国安法》只影响一小撮人,指内地对国家安全的定义相当广泛,反对政府的言语亦可被视为威胁国家。他以《基本法》释法权为例,估计中央终会动用备用的权力,忧虑中央会经常行使《港区国安法》之下的管辖权。同场的行政会议成员、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健则警告,香港目前的问题仍未解决的话,《港区国安法》只会是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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