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文宣再袭警 学徒判社服令
2020-06-20 00:00(星岛日报报道)警方于去年十月在沙田一带追截张贴文宣人士时,二十四岁装修学徒边逃跑边大叫「跑快啲啦,阿sir!」后掟喷漆及推开警员,他早前承认袭警等两罪,裁判官考虑刑案情相对轻微,判处一百二十小时社会服务令。另在五旬清洁工在公众集会时,因挡路令到警员未能截查一少年,受审被裁定阻差办公罪罪成,裁判官黄国辉考虑到被告从未干犯同类罪行,判被告履行一百六十小时社会服务令,他强调社服令等同监禁,刑罚非轻。
案情指,警方于去年十月二十六日晚上接报,指沙田沥源桥约有十人在涂鸦及张贴文宣。警方到场追截,被告边跑边大叫「跑快啲啦,阿sir!」其间他以喷漆掷向警员左脚,又两度推警员胸口,最终被捕。警员另在其背囊内搜获喷漆、口罩及手套。
另去年八月五日示威者在深水埗警署附近聚集,警长要求一名少年出示身分证时,遭五十岁清洁工人何永隆挡路,最终少年逃去。何受审后被裁定阻差办公罪罪成,昨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履行一百六小时社会服务令。
辩方称感化官形容被告合作及有强烈意欲完成社服令,建议判较低时数社服令,辩方又称被告已还柙逾十天,工作上「手停口停」,冀法庭给予被告一次机会。裁判官黄国辉表示被告最后一次案底已是一四年,从未干犯同类罪行,虽控罪严重可判囚,但强调判社服令等同监禁,刑罚非轻。案件编号:沙田刑事八七三——二○二○、九龙城刑事二○七七——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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