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论坛】西贡海下 保育为本

2020-06-19 00:00

位于西贡的海下湾海岸公园是香港第一批成立的海岸公园之一。该处拥有良好的水质,栖息了各式各样的生物,其中最为人熟悉的是珊瑚群落及丰富的海洋生物多样性,根据渔农自然护理署的资料,公园记录了到六十四种石珊瑚和超过一百二十种与珊瑚伴生的鱼类,在海岸边的红树林孕育了其他泥滩生物。除了物种多样性,海下湾更展现了生境多样性,由海洋、泥滩、淡水湿地、河溪、风水林和次生林都能在此处找到。在海湾上的海下被海岸公园和西贡西郊野公园包围,是郊野公园不包括土地之一。

回顾一下,在二〇一〇年的「大浪西湾事件」爆发后,政府曾承诺会逐步将「不包括土地」纳入郊野公园范围。可是海下与上回提及的锁罗盆的情况相近,两者同样拥有高生态价值,即使海下被海岸公园和郊野公园环抱,却未能成为郊野公园的一部分。政府在二〇一三年公布《海下分区计画大纲草图》,把二点六公顷的土地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拟议的范围不但紧接「海岸保护区」,当中更有接近一半的范围是繁茂的林地,而两条河流亦被包括在内。

海下属于生态敏感地带,有关注团体亦发现《草图》所显示的「海岸保护区」界线与实际的海岸线不符,担心大规模的乡村发展会损害该处的自然环境和景观。而当时该区亦没有公共污水渠,海下村内的丁屋都是使用化粪池,环保署的指引指出「污水必须穿过泥土一段相当长的路程,其中的污染物质才会被除去。所以化粪池系统不应太接近泳滩、溪涧、水井等」,若将来有更多丁屋落成,潜在的排污问题会对海下湾良好的水质和生态构成威胁。最后,规划署决定将部分「乡村式发展」地带改为「绿化地带(1)」,把「乡村式发展」地带收窄至一点九五公顷。

保育人士在二〇一七年提出司法覆核,成功推翻了《草图》。今年三月,规划署向城规划会提交最新的修订项目,把部分「乡村式发展」地带分别改划为「绿化地带(1)」及「海岸保护区」,「乡村式发展」地带的面积将减至一点六五公顷。然而,我们认为「绿化地带(1) 」的修订项目应把修订范围进一步扩展,覆盖一条流向海岸公园的河流及附近更多林地,以保护生态完整性。

继白腊和锁罗盆,海下的个案亦再一次提醒政府应正视丁屋估算量是否村民「真正需要」(genuine need)这个问题。海下村在过去数年提出兴建约二十间丁屋,估算似是较为合理,惟最近关注团体进行调查,发现现时在「乡村式发展」内的林地共有四个丁屋申请,当中部分土地于二〇一四年时由发展商持有,其后被分拆和转手至多位姓翁人士。在估算数字以外,政府应多走一步,制定清晰的方法衡量「乡村式发展」地带如何反映村民的「真正需要」,市民希望得到的资讯不是单方面由村代表提供的「真正需要」,而是经严谨评估的「真正需要」,以平衡各持份者的所需和保护具保育价值的地点,这才是真正做到规划署自己在过往的规划文件标榜,以「保育为本」(conservation-oriented approach)原则,规划海下这类郊野公园「不包括土地」。

陈颖君(长春社公共事务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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