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国安法》助港回复安全稳定
2020-06-09 00:00
特区政府会全力以赴配合中央进行有关立法工作,她鼓励巿民思考和理解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在立法过程中踊跃发表意见。
林郑月娥表示,《基本法》订明香港特区享有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使香港自回归后的法治水平及司法独立享负盛名;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亦享有《基本法》保障的言论、新闻、集会、示威、游行、出入境等各项自由。然而,针对近年有人鼓吹「港独」、「自决」、「公投」等主张,从事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活动。
她说,国家安全属于中央事权,对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基于中央对特区的信任,《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但这并不表示中央放弃了就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权力。
林郑月娥指,鉴于香港面临的国家安全局势日趋严峻,而特区行政立法机关在过去二十三年,以至未来一段时间内都难以自行完成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中央对此危害国家安全的局面不能视而不见。
她认为在此关键时刻,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行使其宪法权力,授权人大常委会制定有关法律,然后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公布实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是合情合理,亦应得到广大市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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