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港区国安法」不影响市民自由

2020-05-2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特首林郑月娥在北京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后,昨晚赶回本港,即召集各司局长、行政会议成员、警务处处长邓炳强等三十二人集体会见传媒,她表明,本港出现愈见明显的危害国家安全风险,暴力不断升级,但行政立法机关短期内难以完成针对国家安全的法例工作,即就《基本法》二十三条自行立法,中央此时出手,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实施,是有其必要性及紧逼性,政府全力支持,会配合人大常委会完成立法工作,并积极反映香港具体情况。她重申,「港区国安法」草案不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相信届时负责执法的机关主要为香港机关,未来香港执法机关需要强化。

林郑月娥指,香港亮起了恐怖主义活动的警号,反修例风波涉及的暴力不断升级,又有人公然侮辱和焚烧国旗、污损国徽、高叫「港独」口号、冲击中央驻港机构,并策划动员所谓「国际连线」、「国际支持」,乞求外国干预香港事务,甚至实施制裁,严重触碰「一国」原则的重要底线,可惜二十三条自行立法因种种原因并无寸进,更被反对派「污名化」。「我都不得不承认在可见的将来,我看不见香港可以很顺利自行就第二十三条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行为和活动进行立法工作。立法工作不止是行政机关的责任,亦需要立法机关来配合,但我想大家近日也看到,单单一条只是叫市民尊重国歌的《国歌法》都碰到那么多的问题,至今日仍然可能有很多阻滞。」她形容,全国人大在此时主动出手,「既有必要性,也有紧逼性。」

她又重申,草案只是针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四项活动,期望市民正面看待港版国安法,直言方案有四大好处,其一是不会影响港人治港;其二是不会改变资本主义及法律制度,外国投资者利益受到保护;其三是立法可以有效防范危害国家安全、组织恐怖主义破坏的行为和活动,使香港成为更安全,更稳定城市,有利加强本地和海外投资者在港营商信心;不会影响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司法独立亦不受影响。

对于不少外国国会议员、压力团体,甚至政府高调介入香港事务,「这些中央看得到,我们看得到」,故立法的评估两地是一致。由于今次立法工作是中央主导,她说在香港不会作公开谘询,但政府会留意社会的关注及执行上的考虑,向中央反映。

林郑月娥在召开记者会前曾发出声明,指草案无修改或排斥《基本法》,政府仍需尽早完成二十三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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