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强制住隔离营 商人一家提覆核
2020-05-20 00:00
六名申请人依次为高天成(HORSFIELD LESLIE GRANT)、叶凯欣(YIP HOI YAN DELPHINE)、夫妇两人的三名孩子,分别九岁,七岁及二十二个月大的,以及其家佣,答辩人为行政长官、衞生署署长、两名《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获授权人员YEUNG KA WAI 及 YAU WAI YU。申请人指上述《规例》及决定侵犯其人身自由,违反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第五条及《基本法》第二十八条。
原告等在入禀状指,他们六人于今年五月十四日从南非到港,接受新冠肺炎病毒测试呈阴性反应,六人遂被分派到少年警讯永久活动中心暨青少年综合训练营隔离。惟他们指隔离营的衞生情况恶劣,房间及牀品布满霉菌、尘埃及蚂蚁,牀上更有一只死蟑螂,得悉隔壁房间曾有确诊者居住后极为震惊,故认为隔离营不适合人类居住。原告指其洋房大宅安全偏僻,可说感染机会为零,更指丈夫近日血压飙升纯粹是因为他们一家被逼屈居于隔离营,亦害怕此等折磨会为他们的精神健康造成长远创伤。案件编号:高等法院宪法及行政诉讼九二一—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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