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生认纵火 官:若非未成年即判囚
2020-05-20 00:00
另一同龄生藏伸缩棍判感化
纵火案少年的代表律师求情时称,少年约七岁时确诊亚氏保加症,至今仍须定期覆诊。他的家人无意将事件归咎于社会问题,但指被告的病,令他判断能力有偏差,因而卤莽犯事。辩方又呈上其家人、学校老师及社工等人撰写的求情信,力证少年品性纯良,犯案属单一事件,若得到他人适切协助,相信重犯机会十分低。
何官表示,事件中幸而无人受伤,若汽油弹不慎掉进单位内,被告可能须面对更重控罪。何官更明言本案控罪严重,若非被告未成年加上背景问题,很大机会须即时判监。
另承认管有伸缩棍的十五岁少年,昨因管有伸缩棍罪,而在东区法院少年庭接受判刑。何官认为被告的感化报告正面,考虑到案情性质、被告的态度良好、其家人愿意给予支持,认为适合判处感化令。感化期间,少年须守晚八朝六的宵禁令、接受精精或心理辅导,以及参与有助他更新的小组活动。案件编号:七〇〇〇〇六——二〇一九、七〇〇〇〇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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