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宣扬港独破坏繁荣 港澳办挺DQ黄之锋

2019-10-3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报名参选区议会海怡西选区的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被选举主任确定其提名无效。国务院港澳办新闻发言人杨光昨日表示,赞同和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具有充足事实和法律依据,斥黄之锋多年来大肆宣扬所谓「自决」等「港独」主张,公然否认香港是中国一部分,是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及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祸首,根本不符合参选资格。另外,新华社及《环球时报》亦发表评论文章,轰黄投靠西方政治势力,把香港变成国际博弈战场。

国务院港澳办新闻发言人杨光昨日回应黄之锋DQ事件时表明,赞同和支持选举主任的相关决定,认为决定具有充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符合「一国两制」原则和《基本法》有关规定,「维护了法治,确保了区议会选举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他又形容,黄之锋「是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和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祸首之一」,其多年来大肆宣扬所谓「自决」等「港独」主张,公然否认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加上在此次修例风波中「频频向外国势力摇尾乞怜、乞求干预」,故从根本上不符合参选人须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资格要求。

新华社则以《黄之锋们,「反中乱港」必有代价!》为题发表评论文章,批评黄之锋肆意诋毁、恶意曲解选举主任决定,试图将法律问题「政治化」,「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的同时,也为反对派在选举中造势。」文章又形容,黄为「彻头彻尾、如假包换的『港独分子』、『叛国分子』」,一旦有合适机会便会把香港变成国际博弈的战场,变成对抗中央、颠覆国家政权的基地,反问其有何资格参加区议会选举。

《环球时报》亦以《DQ黄之锋,于法于理都是正义的》为题发表社评,强调裁定黄之锋提名无效是选举主任的法定权力,又指「香港的任何选举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一个特别行政区的内部选举,而不是一个国家框架下的选举」,认为不破坏香港与国家的正当所属关系,不冲击「一国两制」及不以任何形式「搞港独」,始符合参选条件。黄却学着西方舆论肆意评判《基本法》,从根本上否定《基本法》的权威和程序正义,已与香港的建制不存在任何接口,加上他公开投靠美国和西方政治势力,站在与国家敌对立场上,「怎么还好意思回过头来参加选举进入香港的建制呢?」

另外,距离区议会选举剩二十多日,民主党议员许智峯昨于立法会大会上动议休会待续议案讨论黄之锋被DQ事件,忧影响到选举公正性。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一度暂停会议,及后称考虑到在区议会选举前,议员可透过不同渠道跟进有关议题,裁定议题无逼切性不予批准。黄之锋昨在电台节目质疑,选举主任只想参选人摒弃政治主张,未重视书面回覆,便揣测候选人心意,揶揄对方以读心术、测谎机形式揣测,待选举完结,他会积极考虑提选举呈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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