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礼案停职警再涉强奸女童
2018-08-18 00:00
疑犯姓余(三十二岁),隶属警方毒品调查科,家住东九龙。消息称,余月前涉非礼两女童,正被停职受查;至上月,余又在社交平台认识三名女网友,并相约她们到中环兰桂坊饮酒消遣,当晚各人饮至凌晨分手,余亲送其中一名十四岁女童返沙田公屋寓所,惟抵大厦时有人在后楼梯向女童施暴。
女童受辱返家后,其母见她衣衫不整,查问下女童和盘托出,其母报案求助,警方将案交由新界北总区重案组接手,至前日拘捕涉案停职探员。
据悉,余今年五月在网上认识两名女童,并相约两人在天水围见面,据知当日尚有另一名女童和一名二十八岁姓黄男子应约出现,而三名女童均为学生,见面期间黄涉嫌非礼第一名及第二名女童,而余涉嫌非礼第二名及第三名女童,有事主返家后被家长揭发,报警求助,由于事件涉及警务人员,新界北总区重案组接手调查后,今年六月初分别在屯门及天水围,拘捕姓黄及姓余男子,两人获准保释,而余正被停职接受调查,未料上月又再卷入强奸案。
警方重申,警队非常重视人员的操守,任何人员干犯违法行为,警队绝不容忍和姑息,定必严正处理,进行刑事调查及纪律覆检。强奸属严重罪行,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根据警务处的统计数字,本港强奸罪案,每年约有一百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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