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電腦裁定不犯「不誠實取用」罪 律政司:尊重裁決

2019-04-04 18:16

律政司就裁決回應指,尊重終審法院的裁決。 資料圖片
律政司就裁決回應指,尊重終審法院的裁決。 資料圖片

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女教師洩露入學試題案,終審法院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適用於以自己電腦犯罪的行為,駁回律政司上訴。律政司回覆查詢指尊重法庭裁決,認為判決有助澄清相關法例條文和法律觀點。律政司將與執法部門緊密聯繫,確保其他相關案件得到適當處理,例如檢視是否繼續以「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作出檢控,或考慮改控其他控罪的可行性。

律政司表示,現時約有13宗法庭案件需等候本案上訴裁決後才能處理。律政司強調,在考慮每宗案件時,會按實際案情、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決定是否檢控。大部分針對現實世界的法例,例如盜竊、欺詐等均適用於互聯網。「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則針對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對非法入侵電腦及取用他人電腦干犯其他罪行等違法行為,仍然有效。

律政司回應又提到,法律改革委員會一個小組委員會,已在今年一月就電腦網絡罪行的課題展開研究。法改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亦正對香港的性罪行全面檢討,首期關於《強姦及其他未經同意下進行的性罪行》的諮詢文件已建議訂立新的「性侵犯罪」以涵蓋偷拍裙底的罪行。去年最後一期關於《雜項性罪行》的諮詢文件,建議新訂窺淫罪。小組委員會將盡快作出最終建議予法改會考慮。

廉政公署回覆查詢指尊重終審法院裁決。現有廉署有2宗案件涉及相關罪行,廉署將與律政司檢視如何處理有關案件。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 17:46
更新時間 18:16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