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歲賭仔虛假聲明提取強積金 無悔意避責任即囚8星期

2018-08-02 11:22

邱兆鴻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及一致,王官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邱兆鴻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及一致,王官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作虛假聲明訛稱會永久離港以提取強積金案,今日再有3名被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其中一名被告的報告指他無悔意、迴避責任,裁判官王證瑜指控罪嚴重,最終判被告8星期即時監禁。其餘兩名被告分別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3名被告分別是潘有誠(59歲)、陳俊榮(38歲)及邱兆鴻(30歲)。陳與邱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及一致,王官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而潘有誠的報告中,感化主任指他不但沒有披露自己的賭博問題,亦無意尋求專業輔導解決問題,沒有任何更生計畫。報告認為他對自己的犯罪沒有悔意、反省有限,潘在警誡下承認連同代理人有計畫地犯案,因此報告不建議社會服務令,王官考慮後最終判被告即時入獄。

案件尚有一名被告雷耀斌(36歲)將於本月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

法庭記者:陳婉雯

邱兆鴻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及一致,王官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邱兆鴻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及一致,王官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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