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放蛇打擊跨境白牌車 3名男子保釋候查

2018-07-22 18:40

警方在行動中拘捕3名男子,涉嫌干犯「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和「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名。
警方在行動中拘捕3名男子,涉嫌干犯「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和「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名。

警方「放蛇」打擊白牌車,行動中拘捕3人,其中兩部是中港跨境私家車。警方今早派員喬裝乘客,先後租用3輛私家車,其中兩部為跨境私家車;分別由沙田和荃灣前往深圳,及由機場前往馬鞍山,2名司機升別收取跨境私家車費用1050港元,另1名司機收取500港元作報酬。
警方在行動中拘捕3名分別姓鍾(36歲),姓李(41歲)及姓黃(37歲)的香港男子,涉嫌干犯「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和「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名,3名男子現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今年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強調,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
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72章《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保險,即屬違法,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車輛並且會被吊銷牌照及被扣押。由於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乘客及其他車輛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用有關車輛另外,有關涉案私家車車主,亦須要負上刑事責任。
警方強調,十分重視涉及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案件,並會繼續針對性的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

警方今早派員喬裝乘客,先後租用3輛私家車,包括兩部中港跨境私家車。
警方今早派員喬裝乘客,先後租用3輛私家車,包括兩部中港跨境私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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