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屍兩命】孕婦發燒求醫瑪嘉烈 死者兩日前已穿羊水
2018-06-26 18:00
瑪嘉烈醫院2015年11月21至25日期間發生的懷孕23周31歲孕婦「一屍兩命」事故,案件今於死因庭展開第二日研訊,當時有參與治療死者的婦科醫生出庭供稱,死者進行的取出胎盤手術本可於23日清晨六時左右進行,惟需待血庫把血備好,手術延遲至11時才可進行,證人指「血庫存量少此情況極不尋常」;另於發現死者穿羊水前(即22日下午約4時前),婦科醫生一直給予死者感冒的治療和跟進胎動情況,直至進行了可以照出羊水的超聲波檢查,並在再三覆問下,才發現死者2天前已穿羊水,指因此引發細菌感染胎盤,並觸發子宮發炎,其後又疑因抗藥性大腸桿菌入血,使得病情急轉直下,她更形容「她(死者)是不幸的百分之三十」。
時任瑪嘉烈醫院婦科副顧問當值醫生楊式穎今供稱,據瑪嘉烈醫院的抗藥性細菌記錄,最先處於予死者王詠欣的兩款抗生素,可以抵抗七成的病菌,只有三成不能抵抗,惟死者是「不幸的百分之三十」,致使在23日進入深切治療部後,才由該部門的醫生發現死者感染的大腸桿菌產生抗藥性,那時才轉用另一款抗生素;在接受盤問的時候,楊指「很遲才處方正確的藥(抗生素)」可能是導致最後要把子宮切除的原因之一。
楊被問到為何不於進行取出胎盤手術時,一併把子宮切除,她解釋這樣做有可能帶來一連串的併發症,如剖腹可能造成傷口和傷口感染、傷口愈合問題、再懷孕時子宮可能會爆裂等,故沒有連有一起取出。死因官隨後問:「魚需要水才可以活,胎兒沒有了胎水是否也能活?」楊回答胎水只是提供一個活動空間予胎兒,而不是提供其生存條件的媒介,如養份、氧氣等。
瑪嘉烈醫院婦科主管李啟雲被死因官問到:「為何要分兩次下引產藥引出胎盤,而非直接選擇進行取出胎盤手術?」他回答一般情況下,只要下一次引產藥,胎兒和胎盤便會引出,死者的情況實屬罕見,而且是不尋常的表現,因在幾千個孕婦中,大約只有十幾個孕婦會出現此情況。他指最後決定切除子宮,也是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因死者當時的身體狀況已被評為極可能於短時間內死亡;至於當時同事沒有細看記錄病人入院後病歷的做法,他表示不予置評。
瑪嘉烈醫院麻醉科副顧問醫生顧英蔚則指,婦科為死者預約的手術為可於八小時內進行的手術,此舉於院內代表非緊急的患者,而婦科一般會預約的是緊急手術,即須於一小時內進行的手術,他指當時收到手術預約的同事也特意向婦科查問,而對方則回應不是很緊急。
據楊所撰寫的醫療報告指死者因敗血性流產、大腸桿菌敗血症、敗血性心肌症、急性腎損傷、急性呼吸窘迫症致死,聆訊明繼續。
記者 香企容
建立時間 1400
更新時間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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