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法院公開宣判涉毒案 10人被即時押赴刑場槍決

2018-06-23 18:06

10名被告因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等罪被判處死刑,並隨即被押赴刑場槍決。網圖
10名被告因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等罪被判處死刑,並隨即被押赴刑場槍決。網圖

廣東汕尾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布消息,6月23日上午,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陸豐市人民法院對10宗涉毒品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公開宣判,10名被告因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等罪被判處死刑,並隨即被押赴刑場槍決。
法院經審理查明,10名被告均涉毒數量巨大,社會危害性嚴重。其中,被告人范水賢2012年9月至10月間,購買制毒原料麻黃草75噸用於提煉麻黃素。後將提煉出的麻黃素2桶約50千克以每桶110萬元人民幣的價格賣出,又用2桶麻黃素與他人16.4千克甲基苯丙胺 (冰毒)交換。
2012年10月31日,公安機關在其製毒點查獲冰毒成品16.4千克,半成品33.2千克,麻黃鹼成品14.26千克,麻黃草20噸,含麻黃鹼成分的藥品16.7784千克、液體2370.92千克。同時,還查扣有2支雷鳴登獵槍、3支具備槍支性能的自製仿「六四」式手槍及53發具備彈藥性能的製式12號獵槍彈和73發制式「六四」式子彈。
在本次宣判中,範水賢犯販賣、製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蔡錦雄犯販賣、運輸毒品罪。陳金俊、范忠超、洪流、黃文澤犯製造毒品罪。蔡楚鋼犯製造毒品罪、窩藏毒品罪。吳生耕犯販賣毒品罪。李振裕、莊成發犯運輸毒品罪。10人均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汕尾法院表示,集中宣判活動展示了打擊毒品犯罪的成果,法院將繼續落實中央和最高法院關於禁毒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依法嚴懲毒品犯罪,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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