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後樓梯附近逾30年 渣甸坊女小販逆權侵佔部分範圍成功

2018-06-22 16:25

高院今裁定女小販逆權侵佔後樓梯附近部分範圍成功。
高院今裁定女小販逆權侵佔後樓梯附近部分範圍成功。

年逾80歲的女小販早前就銅鑼灣渣甸坊的唐樓樓梯附近範圍,提岀逆權管有申索,並指她所佔用該樓梯,已有30多年沒有人使用。她於約1970年,曾在地庫位置安裝趟門櫃以供存貨,又在該處以固定攤檔形式售賣女裝服飾,其後她亦裝置鐵櫃及鐵閘,趟門在日間會被打開,好讓其他人可沿通道行走。法官今頒下判詞,指沒有證據證明除了原告外,還有任何人曾佔用該空間,而且原告亦把已識別的範圍圍封及鎖上,這無疑屬管有,故最終裁定已確立鐵櫃範圍的逆權管有申索,而其餘爭議範圍則未能確立。

法官表示信納只有原告鄧秀蓮一直使用後樓梯在地庫的通道、上鎖的櫃和入口的鐵閘,亦只有她擁有鎖匙,這不否定她的實際管有。即使原告非完全圍封爭議範圍,但該處實際上已圍封,法官故裁定由1984年至今對鐵櫃範圍的實際管有已經確立,而原告亦確立了有意逆權管有鐵櫃範圍這必要意圖。至於爭議範圍的其餘部分的逆權管有申索,法庭則未能確立。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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