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內拍照】手機藏三張庭內照稱耶穌准拍 唐琳玲:絕對無精神病

2018-05-30 10:54

警方發現唐琳玲(中)手機藏三張庭內照。
警方發現唐琳玲(中)手機藏三張庭內照。

佔旺藐視法庭案件早前於高院開審,一名持香港身分證、操普通話的女子唐琳玲被指審訊期間在庭內拍攝,惟控方昨表示唐未有於72小時內繳交5萬元保釋金,而警方到往其報稱住址卻未能找到她,遂法庭於昨晨向唐發岀通緝令,她下午被捕,即日帶到高院提訊及交由警方通宵看管。唐今早再被押解到庭應訊,在庭上表示昨日曾與Jesus (耶穌)交談,認為她非常無辜。

陳官於庭上一度查問唐有否任何精神疾病,唐則笑稱:「沒有,絕對沒有。」陳官最終決定期間將唐扣押在高院大樓內。

再被問到有沒有任何說話要講時,唐又再重申「It is a public hearing. It is a public case. (這是公開聆訊,這是公開案件)」,而法庭有電視且庭內人士亦容許打電話,加上今次案件為公眾關注及較敏感,她認為法官有這特殊安排,是希望更多民眾參與這次聆訊,覺得法官的命令大於標示。

唐指,「我也跟Jesus(耶穌) 交談」,而「他認為我沒有拍照」,她又覺得當日拍攝「都是法官允許的」。陳官隨後決定以審訊處理案件,並希望讓唐索取法律意見及給予她法律援助署的協助。唐即問法律援助署是否外籍人士或香港人,她指因上次事件,已對相關人士失去信心,認為他們不夠專業,「如果說,能夠有專業的就可以考慮」,如果沒有的話,她則會自行安排法律代表,陳官遂稱「that's even better (這是更好的)」。

代表律政司的大律師陳政龍於庭上提到警方已就事件進行調查,並錄取3份證人口供及與唐錄取警誡供詞,期間唐則保持緘默,但就有提供手機密碼。警方經檢視後,手機發現內有3張在庭內拍攝的照片,當中包括在場律師及部分被告。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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