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富豪吳立勝賄賂聯合國高官被判入獄4年 准以3.9億元保釋
2018-05-12 10:54
69歲的吳立勝聞判時木無表情,透過傳譯員對法官說他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他謂:「我希望就我的所作所為帶來的各種麻煩,向法庭道歉。」
吳立勝2015年被捕後,一直被軟禁在紐約曼克頓一個住宅單位內,接受24小時監視。控方原本要求法官判處他入獄6年。辯方律師提出反建議,把軟禁的時期就當作刑期,馬上把他遣返原地。
法官判刑後,辯方律師馬上為吳立勝提出上訴,並申請保釋,但被法官拒絕,下令他繼續留在那個單位內,直至於7月中向有關當局及監獄報到為止。
案件於去年審訊了4個星期。主控官在庭上指出,吳立勝賄賂多明尼加共和國駐聯合國大使洛倫索超過100萬美元,另外又行賄安提瓜及巴布達駐聯合國大使兼聯合國大會前主席阿什,希望得到他們協助在澳門推動地產項目,興建一幢價值數以十億美元計的會議中心,把澳門打造成為「亞洲日內瓦」,而他則可以揚名立萬及賺取更多財富。那個發展項目其後被拉倒。
洛倫索本來也被控賄賂和洗黑錢罪,後來答應與控方合作,轉作污點證人,出庭指控吳立勝。阿什也被刑事起訴,但他於2016年在家中發生意外,被一個槓鈴壓斷頸死亡。
案件對聯合國的聲譽和形象構成重大打擊。聯合國發表聲明,表示在處理這宗案件的過程中,與美國執法及司法部門充分合作,提供數以千計的文件,並容許本來享有外交豁免權的官員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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