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容許符條件公屋申請者將改選市區

2018-05-02 16:34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通過,容許在2013年9月30日或以前已登記的公屋申請者可更改其公屋選區為「市區」。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 ,由於未來兩年市區公屋的預測供應量增加,小組委員會委員同意應可讓更多申請者把公屋選區改為市區。

房屋署會發信通知符合條件的申請者是項放寬安排,及提醒他們輪候市區單位的實際時間視乎多項因素,包括改選市區的申請者數目,以及市區新落成及回收單位的實際供應量。申請者可隨時恢復其原來的公屋選區,或改選其他非市區公屋選區,並可保留其原有的登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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