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涉虐7歲女 證人指王婦報稱女兒很難照顧

2018-04-26 12:20

42歲內地女教師王榮汶於2015年4月至7月間,涉來港後未有妥善照顧7歲女兒,導致她幾乎死亡及腦部永久受損。她又與52歲港人丈夫凌耀忠涉向醫生、社工和警察提供虛假資料,二人分別就忽略兒童罪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在高院受審。社署高級社會保障助理馮月薇今繼續作供表示,在2015年4月報告顯示,王報稱女兒不適應香港,並已停學,又指女兒很難照顧,或帶女兒回內地居住;馮指王在決定女兒去向方面是猶豫不決。

在辯方盤問下,馮指凌於2003年起曾領取綜援,直至2012年4月心臟病發,不能工作,因此同年重新申請綜援。馮稱根據文件顯示,凌同意由未合資格領取綜援的王作為代理人,負責接收綜援金,該次會面主要是由王發言,但後期凌表示此安排不妥,因王每月只給他1000元,而非他應得的3000元;經調解後王同意付足。至2014年4月王符合資格為申請人領取綜援。

馮又指於2014年11月18日曾到被告住所家訪,但否認於2015年4月家訪以更新綜援資料。馮又提過,自己會向申請人覆讀一次申請表格,特別是聲明部分,並要求申請人閱讀一次,如果沒有問題便簽名作實,她表示以上步驟也有跟王進行過一次。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