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星斑當東星斑出售 超市違《商例》共罰一萬元 2018-04-25 13:26 泰星斑當東星斑出售,超市違《商例》共罰一萬元。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一名連鎖超級市場的特許承辦商及其董事,因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急凍食物,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各被判罰款5000元。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連鎖超級市場內由一名食品零售商以特許承辦合約經營的魚檔所出售的一款急凍魚,與包裝標示「急凍東星斑」的聲稱不符。經化驗所檢測後,證實有關的急凍魚為「泰星斑」,與商品說明不符。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睇片】導遊坐順風車要求旅遊巴車過海 司機不滿變罵戰 下一篇 黑幫男遭4南亞刀手狂斬命危 警指或涉幫派糾紛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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