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瀝青乳劑入雨水渠 工程公司被罰1.2萬元

2018-04-24 13:09

惠昌工程有限公司非法排放瀝青乳劑入公用雨水渠污染環境,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12000元。

環保署去年九月接獲市民投訴,有人在青衣西草灣路鄰近香港聯合船塢冲洗啡黑色液體物品入路邊雨水渠。環保署人員調查時發現惠昌工程有限公司職員,因不當存放160桶用作鋪設馬路的瀝青乳劑,在搬運期間洩漏並覆蓋整條路邊雨水渠,更不按環保署人員的指示妥善清理洩漏物,最終導致約72公升瀝青乳劑經公用雨水渠排出海,污染環境。環保署經蒐證後按《水污染管制條例》對惠昌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檢控。

關鍵字

最新回應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