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小草認曾開玩笑附和首被告殺阿J
2018-04-17 13:08
在案發前的早上,「阿T」曾咨詢她該在何處埋葬死者時,早前在主控官的提問下,她指自己當時隨口回答將死者埋在大嶼山。今早在庭上,小草否認如徐大狀所指,她曾說過要將死者「斬件、扔落海」,小草表示自己「絕對冇講過」。
另外,小草今於庭上承認,在首被告於會議中建議殺害死者時,她曾經以開玩笑的形式附和,又曾說過類似「殺了阿J」、「分錢俾我」的話語。徐大狀續質疑她為何從來沒有在與警方錄取的4份口供或8份錄影會面中,主動招認自己有說出過上述的句字,又質問她早前是否在被捕後害怕被牽連在謀殺字案中,她謂「唔喺」,大狀繼而問她是否因獲取了免予起訴才準備好承認自己當時說過些甚麼,她表示「冇人提起呢句嘢,我根本完全唔記得⋯⋯」
被問及為何早前不向警方透露上述事情時,她表示「因為我根本記得好多嘢都係去到後面先記得,好多嘢都係一閃而過」、「唔會特登記住我唔喺認真講嘅嘢」。
徐大狀又透露,「阿T」、「阿豪」、「阿K」及自己曾於2015年11月一起到澳門,當時入住威尼斯人酒店。及後,「阿豪」離開了澳門,餘下3人,即「阿T」、「阿K」和小草於同月19日在中國梅州(阿T的家鄉)待了數天。回港後,3人再飛到日本北海道。小草回應指「由澳門去梅州,都係曾祥欣話同我同張善恆要去出trip」,早前她亦曾表示到日本是「出trip」,今指「正確啲講,唔係去玩。」據小草所言,上述旅費均由「阿T」付出,但大狀稱在日本時,「阿T」聲稱自己的戶口被凍結,故由「阿K」以銀聯卡支付日本的使費。
旅程完結後,「阿K」搬入涉案單位,小草今指「阿T」曾經在DAN6給予她和「阿K」一些飲料,內有不明粉末,而她喝了該些飲品後會嘔吐、暈眩及昏迷,大狀指「阿K」喝下同樣飲品後會失去時間觀念、判斷力和理性思維,更須長時間睡覺休息。
在錄影會面中,小草曾表示「阿K」和自己並不是組織「THERE」的成員,指「阿T話幫我掛名,但我都唔知自己係唔係成員,都冇參與過犯罪行為」。當時,小草向警方表示「THERE」的成員包括「阿T」、「阿豪」、死者張萬里「阿J」、蔡心怡(譯名)、李俊賢(譯名)和另一姓黃(譯音)的男子。
另外,小草表示知道「阿T」身上有「M」字樣的紋身,「阿T」有跟她解釋過其意思,但她並沒有在庭上說明。她亦指知道「呀豪」的耳朵上有紋身,但沒有見過他身上有「M」字樣的紋身。
3名被告均報稱無業,同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6、9樓一單位內謀殺28歲男子張萬里。根據控辯雙方的同意事項,3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法庭記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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