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勒索放生非禮疑犯 事主否認曾威嚇被告

2018-04-10 17:06

休班警長涉嫌於去年7月在地鐵站截查非禮疑犯時,向疑犯勒索1萬元「掩口費」及另外偷去他1萬元,警長早前否認勒索罪和盜竊罪。案中男事主今早在區域法院接受辯方盤問,他強調事件純屬誤會,自己「根本無做錯事」,但因為當時太驚慌,「驚俾人生安白造」,因此向被告說:「你話乜就乜啦,阿Sir。」

男事主於去年7月13日下午6時許,在太子地鐵站遭被告張偉基指控在地鐵車箱內非禮一名女子。男事主在庭上表示,自己曾向被告多次解釋自己無辜,並懇求放行。被告回應稱涉案女子正前往警署,著他日後直接向法官解釋,又叫他預備聘請律師。男事主指被告當時的語氣似是挖苦,儼如叫他「買定棺材」。

男事主續指,當時他不知道自己是否有選擇拒絕警察的要求,又害怕幾個人的誤會令自己無辜受罪,因此照被告的意思而行。

辯方指稱被告在熙來攘往的街道上向事主提議違法是不可能的事,男事主指被告當時向他低聲說話,並指即使警察也時而犯法,任何事都有可能發生。辯方又質疑男事主不斷回避談及案情,男事主解釋自己只是用字小心。

辯方向男事主讀出辯方案情,指男事主在旺角警署外向被告說非禮只是誤會,被告同意後讓男事主離開。但男事主其後追上被告,並以雙手拍打面頰及承認自己不對。被告問男事主是否想誣告被告打人,男事主威嚇指若被告不「搞」他,他也不會「搞」被告。

男事主否認事實如此,但對於自打面頰一事表示不記得。辯方續問男事主,被告在太子地鐵站是否曾出示委任證,男事主指被告有展示證件,但因他的動作太快,男事主看不清證件上的內容。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13:51
更新時間: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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