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 社工註冊永遠除名
2018-03-22 15:31
註冊局的紀律委員會於2017年12月4日,裁定註冊社工張健華因非禮院友,被紀律委員會按「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裁定屬失當違紀行為。註冊局於2017年12月18日接納紀律委員會的建議,裁決應從註冊紀錄冊內將張健華的姓名永遠註銷。
約於2014年8月10日中午時分,張健華於葵興禾塘咀街109-113號萬成大廈,智障人士院舍「康橋之家」的寫字樓內,在「康橋之家」院友x小姐不同意的情況下,張健華性侵犯院友x小姐,使小姐受創傷。
紀律委員會認為張健華作為一名社會工作者,尤其是作為智障人士院舍的負責人,本應秉承社會工作者基本的價值觀及信念,協助有需要的人士。 然而,張健華卻利用其職權,安排單獨與智障的x小姐會面,甚至進行性接觸,其行為與社會工作者的基本價值觀及信念背道而馳嚴重觸犯道德底線。
委員會指,張健華的行為給x小姐及其親人帶來巨大的傷害,張健華已不適宜擔任社會工作者。
註冊局經過衡量諸多因素後,採納紀律委員會的建議,裁決即時從註冊紀錄冊內將張健華的姓名永遠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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