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補選】區諾軒遭覆核參選資格案 法庭押後至3月28日
2018-03-16 11:24
黃大海的代表律師今向法庭請求指示,但沒有打算申請臨時禁止令,法官質疑原訴人無足夠理據提請司法覆核,又指原訴人明顯地可用其他方式上訴,例如提出選舉呈請挑戰選舉結果。
黃大海在入稟狀指,區諾軒曾經焚燒《基本法》,又指他曾支持自決及港獨,要求法庭裁定鄧確認區諾軒候選人資格是違反《基本法》,另要求法庭裁定他的議員資格無效。
法官指律政司司長代表公眾利益,已邀請加入有利害關係者之一,今日亦有派代表出席。法官又指,政府今日已刊憲,正式公佈民主派區諾軒勝出港島地方選區直選議席,但代表黃大海的大律師黃添偉表示,不打算申請臨時禁止令禁止區宣誓就職,但會在有司法覆核最終結果後,才申請永久禁止令,不准許他以議員身份行事。
法官將案件排期於3月28日進行聆訊,以決定是否批出許可進行司法覆核,另外,黃大海須提供區諾軒在選舉論壇中曾表明不排除再焚燒《基本法》的完整謄本。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09:57
更新時間: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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