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理禁令 深圳灣多名女子凌晨海邊偷挖生蠔再兜售
2018-03-08 10:29
凌晨五點半左右大部分人都在夢鄉中的時候,有一群人悄悄地出現在深圳灣海邊。他們好幾個人都戴着頭燈,摸黑開工。他們在進行科學研究?在清河道?非也!內地媒體發現,原來連續數天深圳灣海邊的數名婦人,女正在挖生蠔。
內地《南方都市報》記者接獲報料後,凌晨五時多前往深圳灣深港跨海大橋方向步行100米左右,在海灘上記者看到,兩名婦女正在挖生蠔。因為捕撈者的頭戴強光燈,站在遠處便能看到她們。其中發現三位中年女性,頭戴寬沿帽,手拿膠桶,從日出劇場附近綠道的綠化區域,走向海邊。
天亮後,在該區域的灌木叢裡,記者發現7輛偷挖生蠔者藏匿的電動車。其中一輛車後座上,還綁著一個墨綠色裝生蠔用的膠桶,像這樣的膠桶基本上是每個偷挖者手中都有一個。
記者繼續沿海邊綠道前進,又發現了另外兩名非法捕撈者。她們也戴着頭燈,手中拿著挖蠔的工具和裝蠔的膠桶,圍著石灘撬挖生蠔。直至天亮,途人漸多,但捕撈者沒有避忌,繼續不停挖蠔。一直到早上七點,捕撈者才陸續駕駛電動車離開。有晨運人士指出半個月前就已經看見挖生蠔的捕撈者。
記者在最後一位捕撈者離開前,靠近一位正在低頭挖生蠔的中年女子,問道:「蠔可以賣點給我嗎?」她答道,「100塊錢(人民幣)兩斤。」南都記者注意到,她的頭燈還綁在前額,戴著手套、袖套,穿著防水鞋,手中還拿著從礁石上撬下來的生蠔。順勢將白色的生蠔肉刮進身前的塑料桶中。
翌日早上6點多,記者再向另一位女性偷挖者打聽,她攤開一個黑色塑料袋。袋中全是生蠔肉,並說「30塊錢一斤」。
這些婦人每天清晨都在挖生蠔再兜售,但是這是違法的!根據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在2014年2月14日頒布實施《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關於在深圳灣部分海域設置禁漁區的通告》,將深圳灣海域界定為禁漁區域,有效期5年。同年5月,該通告被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30條,規定「深圳灣深港跨海大橋以東粵港水域邊界線,以北至深圳陸域約23平方公里海域設置禁漁區,實施全年全時段禁漁,禁漁區內禁止一切捕撈和養殖行為。
深圳灣海域非法捕撈事件已非第一次。去年5月25日,一名劉姓男子駕駛發泡膠製的竹筏,在深圳灣禁漁區海域,非法捕魚16條,約12公斤水產;同年11月27日,南山區人民法院判被告劉男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成,被處7個月有期徒刑。不過,不法份子總是無視政策,今年2月1日,深圳灣禁漁區執法大隊聯合邊防支隊拘捕了4名非法徒手捕撈男子。
對於以上事件,深圳灣公園方表示,今後將會加強巡查,積極配合漁政部門加強聯防聯治。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