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福建省長蘇樹林濫權受賄 滬檢提訴
2018-02-23 20:24
《新華網》報道,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上海、河南、福建檢察機關近日依法對蘇樹林等3人提起公訴。
上海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蘇樹林在大慶石油管理局、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共遼寧省委、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和中共福建省委等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檢方並指控,蘇樹林在擔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期間,在收購油田項目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其他提起公訴的兩案為前司法部黨組成員、前政治部主任盧恩光涉嫌行賄、單位行賄案;前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前總裁王銀成涉嫌受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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